当前位置:首页>>检察文化
【智汇检答】深检法治知识小课堂第二十四期:药品安全小知识
时间:2025-11-13  作者:  新闻来源:深州检察公众号  【字号: | |



药品安全小知识


药品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化学药和生物制品等。

哪些是假药、劣药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规定,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使用假药、劣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
  (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
  (三)变质的药品;
  (四)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劣药:
  (一)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
  (二)被污染的药品;
  (三)未标明或者更改有效期的药品;
  (四)未注明或者更改产品批号的药品;
  (五)超过有效期的药品;
  (六)擅自添加防腐剂、辅料的药品;
  (七)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的药品。
  禁止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禁止使用未按照规定审评、审批的原料药、包装材料和容器生产药品。


药品安全类犯罪应承担的刑事责任

《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ND

智汇星工作室 出品


检察长信箱
中国检察听证网
新浪微博
深州检察微博
深州检察微博
深州检察微信
深州检察微信
【深检播报】六月看点
【深检播报】六月看点
河北省深州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深州市长江西路 电话:0318-3312429
技术支持:正义网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冀公网安备 131182020002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