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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汇检答】深检法治知识小课堂第二十二期: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时间:2025-11-05  作者:  新闻来源:深州检察公众号  【字号: | |

守护

舌尖上的安全



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三)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五)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六)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七)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八)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九)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十一)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


(十二)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十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哪些经营户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含保健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




如何追究食品安全类犯罪的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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