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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检察之名,共护英烈荣光,让英雄安息,让精神不朽
时间:2022-04-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清明将至,春风落日寄哀思。修缮一新、整齐有序的深州市大流村晋察冀边区独立警卫营烈士墓园纪念碑庄严肃穆,4月1日上午,深州市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冯淑云、深州市政府党组成员石俊峰、衡水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袁爱军、深州市人武部部长田忠孝、深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铭东、深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李世泉等赴该墓园开展祭扫活动,向长眠于此的57名无名烈士默哀致敬。同时参加祭扫活动的还有深州市检察院干警代表、北溪村镇党委政府代表、北溪村小学少先队员代表。
深州是革命老区,有着悠久的革命传统。2019年,深州市检察院在开展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专项行动中,通过对县域内烈士墓进行摸排梳理,发现深州市大流村无名烈士墓存在管理不到位,部分革命史迹保护不善问题,存在严重影响对英雄烈士悼念和缅怀的庄重性、严肃性隐患。
“革命先烈们,在中华民族面临危险的时候,以自己的血肉之躯筑起钢铁长城,在社会主义建设最需要的时刻,毫不犹豫、挺身而出,把宝贵的生命无私地献给祖国和人民......”参加祭扫活动的北溪村小学少先队员代表发言说道。据了解调查,深州市北溪村镇大流村东北林地里埋葬的57位为国捐躯的无名英雄,是聂荣臻元帅率领的晋察冀边区独立警卫营牺牲的部分战士,1940年春节期间驻扎在大流村,在迎战日寇的一次偷袭战斗中,为掩护老百姓安全撤退牺牲并就地安葬。
为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英雄烈士保护法》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要求,该院立足检察职能把红色资源保护好、利用好、发扬好、传承好的初心,先后向深州市民政局、深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发出检察建议,召集深州市武装部、深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北溪村镇人民政府、大流村村委会和党史专家等9个相关职能部门召开公开听证,督促行政主管部门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对这片烈士陵墓的保护。经过近三年时间的持续监督,该烈士墓园保护建设于2022年1月基本完成,敬立了革命烈士永垂不朽纪念碑,形成了具备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缅怀英烈、传承和弘扬英烈精神的基本功能,重塑了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的庄严与肃穆,取得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达到了以“我管”促“都管”的效果。

看着这座庄严肃穆的晋察冀边区无名烈士墓修缮一新,检察干警肃然起敬,在烈士陵墓前久久伫立,在烈士长眠之地抚今思远、汲取奋进力量。

今后,深州市人民检察院将多措并举切实推进英烈保护,担负起捍卫英烈尊严、保卫革命传统的神圣职责,着力保护本土红色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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