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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共巡护 同履职——携手共护石津干渠深州流域益水安澜
时间:2024-03-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石津干渠是河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4条大型输水干渠之一,承担着向石家庄、衡水、沧州地区的饮用水输送任务,对当地群众健康生活、饮水安全和农业生产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保障作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生态文明思想,持续深化“燕赵山海·公益检察”专项监督,充分落实“益水安澜”河湖生态环境保护集中行动以及“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确保石津干渠深州流域水源地安全,助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切实将衡水市检察机关“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落到实处,3月13日,深州市检察院检察长王铭东与深州市人大副主任市级河长刘大力、市水利局、乡级河长、石津灌区事务中心以及本院特邀检察官助理、2023年度全国优秀“益心为公”志愿者李小锤、春晖救援队等代表联合对辖区石津干渠沿线开展巡查行动。

巡查过程中,王铭东首先介绍了全市检察机关开展“益水安澜”集中行动和“燕赵山海·公益检察”专项监督工作情况;刘大力对我院持续发力石津干渠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表示肯定和支持。随后一行人沿干渠沿线自东向西实地踏查,重点查看了流域管理范围内的生态环境、水质安全、防护栏现状、危桥安全等相关情况,详细了解渠段工作人员对干渠流域的日常管理情况,现场就发挥好河长、检察长各自职能优势,加强职能互补,持续推动干渠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大家一致认为:石津干渠水资源生态环境关乎沿线多个行政区域居民的饮水安全和生命健康,管好辖区干渠流域的污染防治是相关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在严厉打击辖区干渠沿线非法排污、倾倒垃圾、捕鱼垂钓等危害干渠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同时,抓好防护栏和沿线危桥等危害生命安全问题,让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改善等工作更好地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下一步,深州市检察院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司法理念,依托“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信息共享、办案协作、联合履职等优势,强化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有机衔接,把巡查工作常态化,以实际行动践行“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为持续改善石津干渠深州流域的生态环境作出检察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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