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非法租售电话卡、银行卡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行为屡禁不止,严重损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侵蚀社会诚信根基。
近日,深州市检察院干警围绕“两卡”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和法律后果,在“深宁工作室”对多名犯罪嫌疑人进行了训诫和严肃教育。
经过训诫教育,具结反思,几名嫌疑人纷纷表示认罪悔罪,服法改过,绝不再以身试法,并承诺,按检察官的要求,影响教育身边人做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
检察官提醒
银行卡、电话卡、身份证等千万不可以出卖哦!如果你心动了,还行动了,便有可能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有的人可能会认为,卡是用自己的钱买的,用自己的身份证办的,属于自己的个人物品,出售自己的个人物品为什么就不行呢?其实,将自己的卡卖给“两卡”犯罪人员牟利的,也是违法犯罪行为。
请保管好自己的个人信息,保护好银行卡、信用卡等,切勿进行银行卡、电话卡租借买卖等,勿轻信他人,避免被不法分子套取您的个人信息,并使用您的银行卡、电话卡来进行犯罪活动,发现以上现象,请及时到当地公安部门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