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深州市人民检察院、深州市司法局联合召开对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大会,深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铭东、深州市司法局局长郭艳若、检察院、司法局相关工作人员及部分社区矫正对象参加了会议。
会上,社区矫正对象代表、深州镇司法所所长做了典型发言,检察院刑执部门负责人和未检部门负责人介绍了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开展情况,重申了社区矫正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要求社区矫正对象严格遵守各项规定,主动定期汇报个人行踪、思想情况,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对象的守法意识。
郭艳若局长就社区矫正工作对社区矫正监管人员及社区矫正对象分别提出了三点要求,要求各司法所所长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管教措施、增强履职尽责;要求社区矫正对象端正态度、服从管理、加强学习,早日顺利回归社会。
王铭东检察长进行了主旨发言,对社区矫正监管人员、社区矫正对象提出三点要求。一是遵守法律法规,树立规矩意识。这是对监管人员和社矫对象的共同要求,监管人员要依法履责,按章办事,尽心尽力的做好社矫对象的改造工作;社矫对象要知法、守法,做到心中有法,用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不逾矩。二是心存敬畏,常怀感恩之心。国家对社矫人员采取非自由刑的监管方式,充分体现了国家宽严相济政策,社矫人员要明晰自我定位,以感恩的心态早日融入社会。三是上善若水,积极改造。社矫人员要有向善之心,于波书记对公职人员为深州立一功的要求也适用社矫人员,社矫人员树立为深州立功、为社区立功、为家庭立功的意识,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多做善事。同时,王铭东结合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性案例对社矫人员做了警示性教育,以案为戒,并指出检察院、司法局要形成合力,共同把社区矫正工作做好,为二十大的顺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5000份,解答群众咨询200余人次。进一步提高了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和《社区矫正法》的社会影响力,为依法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奠定了良好的群众基础。下一步,深州市人民检察院将立足检察职能,持续推进普法宣传工作,不断创新宣传模式,提高普法力度,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法律意识,为迎接党的二十大顺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