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与社工组织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中的优势与合力,我院未检部门充分整合检察机关与社工组织的资源优势,用足检察力量和社会力量,推进形成“检察指导、社工帮教、家庭监护‘1+1+1’”的未成年帮教新格局,以此提高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社会化、专业化水平,为涉罪未成年人和未成年被害人茁壮成长、回归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检察支持和优质社工服务。
8月27日,我院对一名涉罪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在该案的审查起诉过程中,未检部门首次引入专业司法社工,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社会调查、心理测评、心理疏导、家庭亲职教育、附条件不起诉考察帮教等工作委托给衡水市向阳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进行。
社工在接受委托后,将围绕未成年人的成长经历、家庭教育状况、社会关系状况、生理心理状况、法律法规认知状况等进行全面的调查了解,制定一对一帮教措施。未检部门则结合年初制定的《“督促监督令”实施办法》及时向涉罪未成年的监护人发出《督促监督令》,通过与社工联合,共同对被帮教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引导被帮教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掌握抚养教育其子女的科学知识与技能。最终实现检察、社工、家庭“三位一体”的全方位帮教。
下一步,我院将充分发挥社工组织的作用,让涉案未成年人接受专业化的社会帮教,更好地关爱保护未成年被害人,为未成年人提供及时全面的帮助与支持,逐步构建普法教育、预防犯罪、权益维护、个案帮扶的未检工作格局。携手维护和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有效帮助涉案未成年人更好回归社会。